政府擬2年增1日勞工假 分10年增至17日

特首林鄭月娥今年初宣布十項民生措施中,涉及不少打工仔福祉,其中以逐步增加法定假期至17日最為人注目。有報道引述消息指,政府擬以10年時間,以每兩年增加1天勞工假形式,遂步增至17日,與俗稱銀行假的公眾假期看齊。

報道又指,當局未必會因應政策向僱主提供補貼,因補貼全港員工涉及大量費用。

按現時《僱傭條例》下的法定假日規定為每年12天,而《公眾假期條例》下的公眾假期則為17天。林鄭月娥今年初曾表示,擬逐步增加法定假期,「勞工假」將會與「銀行假」看齊,估計會有約三成勞動人口受惠。政府估計增加一天法定假期,約會增加員工開支0.34%,若一次過增加5天假期則會令員工成本上漲1.7%,所以政府不會一次性增加假期,而是逐步落實建議,以助企業承擔所涉及的額外開支和在營運上作出適應。